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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卫计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0日

 

国家卫计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卫食品函〔2013〕83号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牛蒡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冀卫办监督函〔2013〕20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牛蒡根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牛蒡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牛蒡子仍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的规定执行。
    此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