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有关事宜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有关事宜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583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有关事宜的请示》(黑食药监保化〔2014〕2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过程中。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出台后,总局将制定相应规章、文件,规范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工作。在相关规章文件出台之前,请你局结合行政区域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