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会员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江西省民政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会员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赣民新冠组电〔2020〕5 号
各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履行社会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对有序复工复产提出的8点指示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等会员单位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类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动态评估等级,分类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服务,支持低风险地区行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行业企业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态势逐步复工复产。要结合自身行业属性特点及优势专长,分类做好协助服务。要认真协助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打通人流、物流堵点,放开货运物流限制,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要协调会员企业全面落实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提供急需用品物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生活必需品生产、农资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会员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进一步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等基本民生需要。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署,协助做好会员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精准掌握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开展调查,动态准确掌握复工复产底数情况,以及疫情对本行业的冲击和影响,梳理行业复产复工存在问题。通过“互联网+行业”模式,尽快形成行业信息宏观大数据,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复工复产或转产提供双向信息支撑。对本行业复工复产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应用。
三、协助化解复工复产困难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会员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资金保障、用工、原料供应、产品销售、交通运输等实际困难。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产业链合作,加大上下游企业合作互助;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依法处理复工中的劳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探索线上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等。
四、积极宣传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刻领会,大力宣传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性政策措施,尤其是《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及《关于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等,支持会员企业用足用好财税、金融、保险、社保等各项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要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和杜绝造假售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
五、主动减降会员企业会费及服务性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落实规范收费管理的要求,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规范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主动减免和降低会员企业会费及服务性收费。有条件的应增加会员基本服务内容,与会员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支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协助会员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大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自觉落实好会员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规范操作指南。要发挥资源链接优势,协助会员企业采购防控设施安全检测设备,强化防疫力量。帮助会员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职工生活居住场所的消毒防护工作,引导行业企业科学防控,为会员企业复产复工提供健康保障。
江西省民政厅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