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
|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畅通监管工作机制,现决定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工作。 请你局明确保健食品化妆品各项监管职责的负责部门,并对辖区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划转到位等情况进行调查,如实填写《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化监管职能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调查表传真至0791-8158063,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海刚 电话(传真):0791-8158063 邮箱:spjcc@jxfda.gov.cn 附件: 1、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化监管职能情况调查表 2、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
|
附件1:2011616131355fujian.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