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国光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保健食品GMP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关于对江西国光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保健食品GMP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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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食药监保化[2012]14号 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2月23日,省局组织检查组对江西国光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保健食品GMP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现场监督检查共发现关键项不合格项5项,重点项不合格项5项,一般不合格项9项,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入洁净区的空气未净化;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物料脱包间、更衣室等)大门均敞开;现场无投料记录;现场生产的保健食品新钙中钙钙维D咀嚼片产品的标签说明局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有关内容要求;现场无生产记录;原料无合格标识;现场正在阴凉库涉嫌违法生产新钙中钙钙维D咀嚼片、液体钙软胶囊。 二、处理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77号)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 收回江西国光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GMP证书,委托你局代为收缴,上交省局保化处; 2.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生产保健食品等问题,由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处理;对该企业实施保健食品GMP问题,责成你局督促整改,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于2012年3月31日上报省局。经省局检查后,决定是否发回保健食品GMP证书。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