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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申报指南

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须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须知
 


一、办理保健食品变更备案的依据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变更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以及改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的事项,申请人应当在该事项变更后的20日内,按规定填写《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或者《进口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与有关资料一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不及时办理保健食品变更备案的危害
(一)影响企业办理保健食品品种注册工作,如批文上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时,可能导致再注册、清理换证、变更等事项无法受理。
(二)影响企业办理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三)影响产品销售,当上市产品上标示的企业名称或地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不一致时,可能会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
办理保健食品变更备案所需资料
(一)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
(二)变更具体事项的名称、理由及依据。
(三)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五)拟修订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的修订说明。
(六)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名称和/或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四、如何填写《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
需在线填写《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网上申报填写地址为:http://123.127.80.3:88/zzc/。正确填报后生成的条形码应为8位阿拉伯数字。
五、保健食品变更备案的受理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是办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变更备案的受理机关。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联系方式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100036
服务电话:010—63923260
传真:010—63923295
电子邮箱:slzx@sfda.gov.cn
六、常见问题
(一)办理变更备案,资料数量为1份。可以直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也可以邮寄。不需要经过省局。
(二)除纸质文件外,还需要提交《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完成在线填写后,点击“预览


申请表”,然后点击“提交”,再点击右下方的“数据导出”,将导出的“*.xml”格式的文件另存即可。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应为原件。
(四)申请人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备案受理事项时,申请人委托的具体办事人员应提交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委托具体办事人员及所办事项的委托书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书样式为:
委 托 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你中心办理▁▁▁▁▁▁▁▁▁▁▁▁的申请受理事项,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接待办理。
 
   申请单位印章(须与申请表一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