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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41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指标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包装层数按商品类别分为2层或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最大不得超过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起积极作用,也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提供了技术依据。

标准还对包装设计、包装材料、结构和功能、包装生命周期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要求包装设计应科学、合理,在满足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包装材料、结构和成本应与内装物的质量和规格相适应,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包装材料的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