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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申报指南

保健食品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保健食品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流程
   


根据《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应向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提出申请。
一、申请原注册人资质确认应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2、注册转备案申请书,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组织代码等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4、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未获注册产品免于提供)
二、已获注册的产品转备案申请流程:
已获注册的产品,注册人按变更注册向总局受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注册人首先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http://bjzc.zybh.gov.cn)中按变更注册要求提出“注册转备案”变更申请,在获得确认原注册人资质的《审评意见通知书》后,以原注册人身份向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申请(已有登录账号的除外)和产品备案申请。
三、《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之前受理的注册产品申请流程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原料目录》)发布前受理的新产品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转让技术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可按补充资料要求直接向审评中心提出变更申请,获得原注册人资质确认的可按照第二条相关流程进行产品备案。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确认原注册人资质:
(一)不符合《办法》《指南》等对原注册人要求的;
(二)主体证明文件与注册证书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未能提供相一致证明材料的;
(三)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注册转备案变更申请的;
(四)《原料目录》发布后受理的新产品注册申请,其原料已列入原料目录,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
(五)新产品注册申请已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
(六)因保健功能、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原因已作出不予延续注册决定的;
(七)注册证书存在真实性问题的;
(八)其他不属于注册转备案管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