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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国家药监局召开化妆品监管条例实施新闻吹风会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4日

国家药监局召开化妆品监管条例实施新闻吹风会


  1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监管条例实施新闻吹风会,介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会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戚柳彬介绍,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国家药监局加快《条例》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培训工作;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就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等做出安排;同时,升级改造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为《条例》顺利实施提供信息化保障。

作为《条例》配套部门规章,《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7日正式印发,将于5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化妆品备案人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对于确保备案产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监管一处调研员林庆斌表示,普通化妆品备案实行告知性备案,但并没有降低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国家药监局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组织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备案后监督检查。

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消费趋势。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监管二处处长李云峰介绍,《条例》明确规定了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设专章明确规定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市场秩序。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维护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记者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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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统筹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总局副局长唐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保障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强重点食品监管,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集会等重点区域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加快平台推广应用,助力疫情防控。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值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监督,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总局食品安全总监,总局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