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就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就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答记者问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广告绝对化
	用语“一刀切”“机械化”等问题,依法
	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广
	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以下简
	称《指南》),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日
	前,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
	就《指南》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指南》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是什么?
	答:《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
	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绝对化用语,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
	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
	经营者。但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
	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一
	刀切”“简单化”倾向,造成个别广告行
	政处罚案件存在“过罚失当”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告绝对化用
	语执法,统一地方执法尺度,更好地保
	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
	境,在前期工作以及地方执法实践基础
	上,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广告法》《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指南》。
	《指南》的出台,向社会阐明市场监管
	部门的监管理念、执法考量和处罚尺度,
	是准确把握法治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的
	切实举措,有利于保护广大经营主体特
	别是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
	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提
	升行政资源运行效率,规范和加强广告
	监管执法工作。
	记者:《指南》的调整范围和制定
	原则是什么?
	答:《指南》的调整范围是《广告法》
	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
	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
	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指南》要求,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应当坚持过罚相当、
	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
	量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
	执法活动中,要结合广告内容、具体语
	境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
	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实际情
	况,对绝对化用语整体进行把握和判断,
	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行使行政处罚
	裁量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
	效果有机统一。
	记者:《指南》作了哪些具体规
	定?
	答:《指南》结合《广告法》立法本
	意和广告监管执法实践,以列举的方式
	细化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中不适用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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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情形,便于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执法。例如,
	《指南》明确规定了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的情形。需要指出的是,免罚不是免责,
	免罚仅仅是不予行政处罚,被免罚的经
	营主体应当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
	影响等责任仍然存在。归根到底,《指
	南》还是体现了行政执法部门对经营主
	体依法合规经营愿望的信任,更是为了
	更好地激励广大经营主体学法守法、自
	觉自律。
	同时,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
	利益和生命安全,《指南》针对教育培
	训、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
	金融理财等重点领域,明确规定了在这
	些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属于违法行
	为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形,有
	效防止了广告绝对化用语从“简单机械”
	转向“宽大无边”,确保广告执法效果宽
	严相济、法理相融、张弛有度。
	需要注意的是,《指南》还明确,广
	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
	告用语虽然没有违反《广告法》关于绝
	对化用语的规定,但如果广告主无法证
	明其真实性的,仍然应当依照《广告法》
	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记者:《指南》还有哪些亮点?
	答:针对一些经营主体甚至包括一
	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广告法》适
	用范围的困惑,《指南》作了积极回应,
	明确指出经营主体在其经营场所、自设
	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其他媒介发
	布非营销性信息,一般不视为广告,其
	目的是为了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
	选择权。但这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我
	们应该看到,诚实信用、公平竞争是对
	经营主体的基本要求,若相关经营主体
	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可能影响
	消费者的知情权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的,仍可以依据其他法律、法
	规予以查处。
	记者:总局对下一步落实《指南》
	有哪些打算?
	答:准确领会法律精神,精准把握
	执法尺度,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需要市场监管全系统共同努力。《指
	南》的出台,对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
	好《广告法》赋予的职责,规范广告活
	动,切实推动广告执法既有力度、又有
	温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
	总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指南》的出台为契机,广泛宣传,用
	心指导,大力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
	作,让全系统能够迅速理解掌握《指南》
	的主要精神,促进基层广告执法人员不
	断提高法律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
	的效能和水平,助力广告业高质量发
	展
            